常宁市人事局


地址: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
邮编:421500     
电话:0734-7221745
局长、党组书记:詹先辉
副局长、副书记:刘青柏     
副局长:刘志家 肖复昌 滕辉 唐小霞
党组副书记:张秋生
党组成员、工会主席:邱声豪
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:段尚圭

相片

局长、党组书记:詹先辉

 
常宁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:
    (—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拟定全市人事管理办法,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改革规划、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;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、综合管理、监督指导、协调服务。
    (二)根据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规定,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。负责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、职数、考试、录用、调配、培训等工作;完善全市国家务员制度,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, 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    (三)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。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、培养工作;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、
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;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;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和有关调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;统一归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、审报工作,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,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,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,并进行监督、指导和协调;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(境)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。
    (四)指导协调全市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工作。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奖励制度;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;承办有关奖牌、锦旗、证书制作工作;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;负责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作。
    (五)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和全市人才资源规划、开发工作。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,发展、规范人才市场;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;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;负责全市各类优秀人才的公开招考、录用工作;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。负责管理常宁市范围内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非企业化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。
    (六)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。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责、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;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。
    (七)拟定全市机关、事业单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、结构调整、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,编制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计划、工资计划、负贵人事统计工作。
    (八)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。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;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;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    (九)组织实施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制度政策,负责完善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 (十)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、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;承担市内国家公务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;负责人事系统宣传、科研和信息工作。
    (十—)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常工作的外国专家(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、教科文卫系统、“三资”企业、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常等外国专家)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。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(境)培训工作;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    (十二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下属单位
常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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